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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洞头县2008年社会科学普及周活动的通知

洞头新闻网 2008-8-14 14:52:01 进入论坛发表观点 写进博客
 

各乡镇党委、县直属各单位党委(党组):
  为进一步推进我县社会科学普及工作,根据省市委宣传部工作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决定举办洞头县2008年社会科学普及周(简称“科普周”)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县委“创业创新谋发展,富民强县促跨越”总战略,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文化为民、文化惠民的理念,加大人文社科知识和改革开放30周年成果的宣传普及工作,为全县广大群众提高科学文化素质服务。
  二、主题、名称与时间
  主题:繁荣文化  创新跨越
  名称:洞头县2008年社会科学普及周
  时间:2008年9-10月
  三、组织实施
  本届“科普周”由县委宣传部牵头组织协调,各乡镇、县直有关单位共同参与举办,采取各单位各负其责,联动开展的方式进行。
  为加强对“科普周”的领导,保证活动顺利进行,成立洞头县2008社会科学普及周活动领导小组,统筹全县“科普周”活动。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切实加强对活动的指导,扩大活动影响和规模,力求取得实效。
  四、活动要求
  1、围绕主题、广泛发动。各乡镇、县直有关单位要紧紧围绕本届“科普周”活动主题,结合单位实际,认真制定活动计划。各乡镇要广泛发动社会各界参与,在全县形成上下联动,声势浩大的“科普周”活动氛围。
  2、因地制宜,巧设载体。各单位要认真策划、精心创设活动载体,做到寓教于乐,融知识性、趣味性于一体,增强社会科学对公众的吸引力。活动形式可以为知识讲座、主题论坛(研讨会)、文艺演出、普法宣传、礼仪教育、读书活动、图片展览、竞赛(演讲)、电影巡映、办班培训等。通过不同形式活动,让社会科学通俗易懂地走进机关、社区、家庭、企业、农村、校园等。
  3、突出重点,形成特色。在开展“科普周”活动过程中,各单位要注重提升活动层次和质量,突出重点,整合资源,形成各自的活动特色,不断增强“科普周”的社会影响力。新闻媒体要积极配合宣传报道“科普周”活动,扩大“科普周”的辐射面,惠及更多人群。
  本届“科普周”活动结束后,各单位要认真总结活动经验,形成书面材料,并于10月10日前上报县委宣传部(联系电话:63482144,联系人:陈仁燕)。

  附:1、洞头县2008年社会科学普及周活动领导小组名单
    2、洞头县2008年社会科学普及周活动项目表

中共洞头县委宣传部
2008年8月5日

 

  抄送:市委宣传部、市社科联、任玉明书记、董庆华副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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