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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入开展创建学习型村镇活动的实施意见-洞创学办〔2007〕4号

洞头新闻网 2007-12-14 10:27:33 进入论坛发表观点 写进博客
 

 

 

 

洞创学办〔20074

 

关于深入开展创建学习型村镇活动的实施意见

 

各乡镇党委、县直各单位党委(党组):

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全面深入开展创建学习型社会活动的意见》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在全县深入开展学习型村镇创建活动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提高村镇干部和广大渔农民综合素质,加快社会主义新渔村建设这一目标,引导村镇干部和广大渔农民确立终身学习理念,在村镇营造“人人、时时、处处”学习的浓厚氛围,逐步建立起完善的村镇终身教育体系和网络,大力开展教育培训和科技推广活动,不断提高村镇干部和广大渔农民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培养和造就建设社会主义新渔村的各类人才,更好地促进渔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二、学习内容和学习载体

1、学习内容

建设学习型村镇应根据村镇干部和渔农民群众所处的不同岗位和层次,有针对性地组织学习政治理论知识、科技文化知识、市场经济知识和党在农村的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等知识。

村镇干部要着重学习政治理论、现代公共管理、市场经济、法律法规和计算机网络知识,增强带领广大群众建设新农村的能力和水平。同时,应掌握12项专门技术,每年进行12次学习辅导讲课。

农业技术人员要着重在知识更新上下功夫,适应渔农业结构调整的需要,率先学习和精通先进实用技术,引进优良品种,掌握市场信息,更好地为渔农民提供技术服务。

镇村企业负责人要加强对市场经济知识、企业管理理论和最新生产技术等内容的学习,努力增强企业的新品种开发能力、市场开拓能力和科学管理能力,从而不断提升企业的整体竞争能力。

广大渔农民群众要根据产业结构调整、增强致富技能、提高道德素质等方面的实际需要,有针对性地开展科技文化、政策法规和思想道德等方面的学习培训活动,进一步提高科学文化和思想道德素质。

2、工作载体

一是举办渔农民读书月活动。结合县里的“读书月”活动,各村镇要根据实际,开展经常性、群众性的读书活动。在读书月期间,村镇精心组织开展各类讲座、致富能手现身说法、播放电教片、召开座谈会等学教活动。根据渔农民的实际需要,积极开展“三下乡”活动,建立百岛青年读书社,开展赠书活动,如机关、企事业单位向渔农户发书,专业技术人员向渔农民荐书,确保广大渔农民学得到、学得好。

二是开展渔农民培训活动。结合“万民渔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工程”,抓好培训阵地建设,重点是建立、完善干部远程教育乡镇、村居二级培训网络,要充分利用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网络、乡镇党校、乡镇文技校等教育阵地,开展各种讲座和科技培训活动,向渔农民传授新技术、新知识、新经验、新理念,努力激发他们的学习热情,培养更多的新型农民。

三是开展竞赛评比活动。以竞赛评比促进学习热潮的兴起。要以实施“海上崛起345战略”为契机,加大人居环境建设力度,组织开展“学习型家庭”、“文化示范村”、“文化示范户”等评比活动,充分发挥典型示范效应。要采取各种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培养渔农民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和业余爱好。

三、考评标准

1、完善的组织机构。村镇领导班子高度重视学习型村镇的创建工作,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每年至少有2次专题研究创建工作,有明确的创建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工作分工有序,并做到“机构、人员、责任、经费”的落实。

2、健全的制度保障。制定具体的学习组织制度,建立健全各类学习档案。有明确的经费投入保障机制,确保各类学习活动正常有序开展。建立和完善村镇群众激励学习和互动交流的机制,注重典型示范带动,促进创建资源共享。

3、齐全的设施建设。每个学习型村居要求有一个村民文化活动中心、一个宣传栏(阅报栏)、一个学习交流平台,一名渔农民读报员或宣讲员、建立几处农家书屋、培育几户农家文化示范户,村()民家庭有线电视收视率达90%以上,村图书室的藏书量达1 5 0册以上。学习型乡镇要有一个较大的文化活动中心,有基层党校(成校、夜校)等固定文化教育活动场所,并有相应的教学设施,乡镇图书室和科技信息馆的藏书在5 0 0册以上。

4、显著的创建成效。村镇干部逐步树立终身学习理念,学习创建活动丰富多彩,能够经常性地开展群众性创建活动。村()民文明意识和综合素质明显增强,普遍养成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村镇班子团结,乡村环境整洁,乡风文明,治安良好,村()民人均收入逐年提高。

四、组织保障

县里成立由县委组织部牵头,县文明办、县委渔农办、县民政局、县教育局、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团县委、县妇联等部门共同参与的创建学习型村镇工作领导小组,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部署、指导学习型村镇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委组织部,具体承担创建学习型村镇的相关工作。各职能部门要各负其责,加强协调,形成创建合力。各乡镇及有关部门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加强领导,统一部署,定期督促检查,积极推进学习型村镇创建工作。要建立和完善科学合理的督查评价机制,定期对各乡镇、村()进行检查督导,确保创建学习型村镇各项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洞头县创建学习型社会工作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2007年12月3

 

 

 

抄送:市创学办、任玉明、姜长才、董庆华、苏友灿、

许益伟、黄建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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