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头县采取新举措推进作风与效能建设
为了进一步巩固和深化“作风建设年”活动成果,洞头县开展了“效能监督提示牌”设置和发放“作风与效能监督卡”活动,全面加强机关作风和服务效能建设。
创新监督载体:年初在县行政服务中心、乡镇部门重点岗位、基层站所设置了近两百个“效能监督提示牌”。近期又开展了千张“作风与效能监督卡”进企业、乡(镇)村(居)、部门活动,此次活动将投诉电话、对象、内容、时限制成名片的形式发到部门、企业、个体工商户代表、退休老干部、乡(镇)村(居)老协和村(居)两委成员手中,发放卡片近两千张。
明确监督内容:一是态度冷漠、生硬、作风蛮横、粗暴等不礼貌、不文明行为;二是上班时间无正当理由脱岗、离岗,或在岗聊天、办私事等擅离职守的行为;三是办事拖拉、推诿扯皮、敷衍塞责、工作效率低下,无故超过办事时限等不负责任的行为;四是对群众提出的正当要求置之不理,可以办、应该办的事不予办理等不作为行为;五是不按规定程序公开、公平、公正办事行为;六是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或者故意拖延刁难等“吃、拿、卡、要”行为。
发挥监督作用:“效能监督提示牌” 设置和“作风与效能监督卡”的发放既是“阳光政务”的一种形式,又是群众对政府权力运行监督的有效载体,此次活动对于推进机关干部转变作风、改进工作、提高效能,将起到积极作用。2008年1-3月县作风办、县效能中心接到群众投诉、举报、咨询32件,其中正式受理11件、直接与部门沟通协调6件、作出解答15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