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目录:
●洞头县开展重点工作效能督察
●县质监局创新举措 力促行风评议取得新突破
●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多措并举 开展“服务基层,再破难题”主题实践活动
洞头县开展重点工作效能督察
为了推进“创业发展办事难 纪检监察来督办”活动的深入开展,洞头县找准作风和效能建设切入点,围绕全县重点工作开展督察。
一是开展重点建设项目审批事项效能督查。以“重点建设优质服务季”活动设定的92个审批事项为督查内容,对审批单位和人员全程服务到位情况、职能部门与建设单位衔接情况、项目审批完成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县政府多次牵头召开重点工程审批项目推进会,召集审批部门和业主单位双方进行审批对接,县作风办、效能办、审管办和重点办从前期工作、资料准备、服务到位、责任追究等方面入手,对造成审批延误的责任部门和人员,现场责令限期改正,并与行风评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挂钩。
二是开展入园企业审批效能督查。为推进入园企业审批,加快引资项目落地,在县行政服务中心设立工业园区入园企业审批事项联合受理窗口,推行审批跟踪督办制,由县经贸局、审管办、效能办指派骨干人员进驻,及时提供代办服务,开辟绿色通道,开展全程督查。近期,采取电话了解、面对面约谈等方式了解企业审批进展情况和职能部门的履职情况,并对审批中遇到的问题及时召开协调会,督促职能部门在规定时限完成审批任务,今年已为10家企业召开用地审批协调会。
县质监局创新举措 力促行风评议取得新突破
洞头质监部门为推进行风建设,在制度、管理、监督上求变求新,促使机关作风、工作效能得到切实改观,进一步树立质监部门的良好形象。
创新制度。一是推行“双承诺、双连带”制度。推行单位领导和科室负责人“廉政承诺”制,分管领导对责任科室负责人违反行风建设规定承担连带责任、科室负责人对科室成员违反行风建设规定承担连带责任的工作机制,形成相互监督、相互改进的氛围,提高机关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二是建立回访制度。在问卷调查、个别走访调研的基础上,建立对服务对象进行定期回访的制度,将纳谏方式制度化、规范化。
创新服务。一是创新服务途径。该局将机构信息、政策文件、行政许可、行政执法、行政管理、行政收费及内部管理等政府信息通过洞头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并在县档案局和县图书馆设立了质监局查询点,使群众、企业主、行政相对人一看就明白、一问就知道。二是创新服务办法。在坚持原有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的基础上,推行“五办”:即“准时办、延时办、限时办、加时办、临时办”等服务新举措,积极推行中层以上干部联系挂钩制度、开辟“绿色服务通道”,大力拓宽服务渠道,方便基层和群众。
创新监督。一是随机暗访监督。对机关办事环境、工作人员服务态度、在岗在位情况进行不定时暗访检查,警示少数低效、懒散者,弘扬先进。二是强化自我监督。通过重新聘请行风监督员、问卷调查、召开座谈会、通报每月考勤情况等措施,加强自我约束、自我监督、自我规范。
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多措并举
开展“服务基层,再破难题”主题实践活动
一是领导带头调研帮助村居创业创新。局负责人率先垂范,深入三级联创村-小三盘开展创业创新专题调研,针对小三盘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重点对该村的零就业家庭和低保户的就业安置、农民创业、基层组织建设等进行研究分析,并撰写建议书,提出指导面上开展工作、破解难题的思路和意见。
二是优化服务平台缓解企业用工短缺。建立企业用工信息员联络制度,及时掌握企业劳动力需求的数量、工种、时间等基本信息,利用人力资源市场信息平台发布用工信息,协作引进优质外来人才,局部缓解企业用工短缺瓶颈。
三是大力帮扶城乡“零就业”家庭。提交县政府出台了《洞头县零就业家庭就业创业援助实施意见》,做好前期调查摸底工作,对符合条件的特困人员发放《再就业优惠证》或《农村低保人员就业援助证》,同时,对援助对象和安置单位发放财政补助,帮助他们尽快实现就业。
四是扩大大病医疗救助范围。提交县政府出台了《城镇职工大病医疗救助暂行办法》,将所有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灵活就业人员、个体工商户和退休(职)人员纳入大病医疗救助范围,以解决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超统筹基金最高限额的医疗费用,建立完善城镇职工多层次医疗保险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