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要懂得,环境可以改造人,可以提升人的素质,可以转化为生产力,可以形成和谐的社会氛围。因此,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过程中,我们必须转变过去那种重生产轻生态、重经济建设轻社会建设的落后观念,形成经济与社会、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新观念,以现代文明的理念引导我们的新农村建设,创造我们的新生活。
七、新农村建设与农民收入
解决“三农”问题,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必须以人为本,以促进农民增收作为农业和农村工作的中心任务。这是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时候,我们必须掌握的重大原则。中央提出“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就是为了能让农民多增加收入。
从中央来说,实行“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要在“多予”上下功夫,尽可能让农民增加收入。从地方来说,我认为应在“放活”上下功夫,也就是要深化改革,加快发展,探索农民增收之道。要做到这一点,一要挖掘农业内部增收潜力,广辟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的途径,形成农民增收的长效机制;二要加强农村扶贫开发工作,加大减贫力度、减少返贫现象。
改革开放以来,农村绝对贫困人口已经从2.5亿人减少到2365万人。这是农民增收的重大成就。特别是近几年,我们按照“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在“多予”下功夫,为农民增收做了大量工作。比如,在农村税费改革中减轻农民负担,取消农业税,使农民人均减负140元;实行种粮、良种、农机三项补贴,2003年至2005年就补给农民350亿元;在生态建设、退耕还林中,农民获得了大量的补偿;在救灾救助方面,2003年至2005年补助了180多亿元;在扶贫工作中,仅仅2003年至2005年就通过财政转移支付了366亿元。应该讲,中央政府为农民增收下了大功夫。有的地方农民反映,中央给了我们那么多钱,我们怎么没有看到?中央很重视这个问题,措施之一就是实行和完善直接补贴的办法。
我们认为,要增加农民收入,归根到底,要靠农业和农村的发展,所以,我们的功夫还是要下在农业现代化和产业化上,通过产业的发展挖掘农民增收的潜力。比如,按照国内外市场需求,积极发展品质优良、特色明显、附加值高的优势农产品,包括对农产品进行深加工后再投入市场,尽可能增加农民的收入。与此同时,要鼓励和支持符合产业政策的乡镇企业的发展,特别是劳动密集型企业和服务业的发展,开辟农村富余劳动力的就业途径,不断增加农民的务工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