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便说一下,“农村”是属于“社会”范畴的一个概念。“社会”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农村”也有广义与狭义之别。广义的社会,就是与自然界相区别的包括经济、政治、文化诸要素在内的物质世界;狭义的社会,则是与个人和国家相区别的社区、社团、社会事业等。广义的农村,指的是以农民为主体,以农业(包括林牧副渔业)为主业,包括经济、政治、文化诸要素在内的,由县城、乡镇和村庄组成的社会;狭义的农村,指的是农民居住的村庄。我们这里讲的“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广义农村与狭义农村相结合的意义上所讲的农村。从它的建设范围讲,主要指的是农民居住的村庄,不包括乡镇和县城;从它的建设内容讲,则包括广义农村的一些内容,如农村的经济、政治、文化诸要素,也包括农业的现代化、农民的致富和发展。
因此,中央对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有明确的要求,这就是五个方面二十字要求:“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也就是说,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要统筹解决好农业、农村、农民问题,要以建设新农村为载体发展新农业、培育新农民。
同时,我们还要认识到,“三农”问题的根子在历史上形成的城乡二元结构;解决“三农”问题,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也要从根本上解决城乡二元结构。这是十六大以来,我们对这个问题认识上的一个重要突破。需要提请大家注意的是,解决城乡二元结构的实质和根本要求,是要解决城乡不平等。但是,城乡要平等可是一个大问题!因为要缩小乃至于消灭工农差别、城乡差别,只有到共产主义实现之日才能最终解决。如果在这个问题上稍不清醒,急于求成,是要出大问题的。所以,需要提请大家再注意一个问题,中央的提法是“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是“统筹”而不是别的。
讲“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就是要从实际出发,逐步撤除城乡之间的壁垒,现阶段我们实行的是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
从上述新农村建设与解决“三农”问题的关系、新农村建设与解决城乡二元结构的关系这两个问题的简要论述中,归结起来,就是一句话:我们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要在科学发展观统领下,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建设一个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三、新农村建设与城镇化战略
在中央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战略部署后,有人提出:是不是前两年实施的城镇化战略要停止了?也有的人说,这几年我们一步步在倒退,开始提“城市化”,后来改为“城镇化”,现在又改为“新农村”。应该讲,这是一个很大的误解。前面我已强调指出,这次中央提出要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不是就农村讲农村,而是在科学发展观指导下,根据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总要求,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因此我们要正确地处理好新农村建设与城镇化战略之间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