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此之外,实行直接集中支付方式,也是保证财政支农资金足额、安全、及时到位的重要措施。
目前财政涉农补助资金由不同部门发放,往往存在着相互掣肘、推诿扯皮的现象。由于资金管理程序不到位,虚报、冒领等问题常有发生。实行财政涉农补助资金发放方式改革,将彻底改变过去部门多头管理、各自为政的局面。思路是:凡是财政安排、直接发给农民的补助资金,都采取直接集中支付的方式,减少资金的中间运行环节。通过金融机构作为支付的桥梁,形成财政——金融——农民的“一条线”资金运行轨迹。目前全国财政支农资金挤占、挪用的90%以上发生在县乡两级,在县乡财政困难的情况下,直接集中支付可以有效避免县乡政府和职能部门截留、挤占、挪用支农资金的现象。
政府主导多元投入
在整个农业投入中,虽然近年来政府财政支农资金不断增加,但所占比重不大,因此,需要发挥政府财政支农的引导作用,利用多种形式集聚农业资金。
首先是要继续完善农业信贷体系,逐步增加农业信贷规模。信贷资金是农业投入的重要来源,在这方面,应充分挖掘潜力。具体可采取这样一些措施:
提供财政贴息或支持贷款担保,鼓励商业银行向农业提供贷款。通过税收等政策引导商业银行把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农业。
建立政策性农业信贷体系。政策性金融是世界各国普遍运用的基本符合WTO协议要求的重要支持手段,其本质是准财政,是财政与金融手段的有效结合。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应列出一部分预算用于补偿性财政支出,即向有政策性金融业务的机构提供贴息资金和呆账损失的弥补,用少量的财政补贴引导社会资金流向农业和农村。将农业发展银行从单纯的“粮食银行”转变为支持农业开发、农村基础实施建设、农业结构调整、农产品进出口的综合型政策性银行。
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鼓励农村信用社向农业贷款;发展民间信贷,鼓励民间信贷资金投入农业。
将主要来自农村的邮政储蓄用之于农。全国邮政储蓄1.3万亿,其中约90%来自县以下农村地区。邮政改革中拟建的邮政储蓄银行应本着“取之于农、用之于农”的思路,考虑与信用社合作,利用信用社在农村的网点和资源,积极开拓农村金融市场,大力支持农业和农村发展。
同时,应建立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以分担农村金融机构的贷款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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