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合使用支农资金
“十五”以来,政府新增财力的使用在逐步向“三农”倾斜,财政对农业投入的绝对量在大幅度增加,但支农资金的使用管理存在诸多问题。
一是财政支农资金投入渠道多,资金分散,难以形成合力。目前最突出的是发展改革委、科技部、财政部和农口各部门之间以及各部门内部机构之间分配管理的财政支农资金在使用上还没有形成一个有效的协调机制,基本上是各自为政,资金使用分散和投入交叉重复现象比较严重。
二是支农资金挤占挪用现象普遍,到位率低。支农资金有相当一部分用于各级农口事业单位机构和人员支出,“搞农业吃农业”的现象严重,使真正用于农业、农民和农村的资金大为减少。
三是政府投入重农业“大动脉”,轻“毛细血管”。在取消农业税以后,由于基层政府的财力有限,农村中小型基础设施建设进程非常缓慢。支农资金对农民急需的水利和道路等小型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远远不够。
要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就必须探索资金整合的有效途径,并且切实加强财政支农资金的管理。
首先是要统筹安排来自各种渠道的支农资金,突出重点,集中使用。要根据财政支农的目标和重点,逐步改变财政支农资金渠道多,分类不合理的状况,适当归并设置支农资金,突出财政支农资金的公共性。初步考虑分设为六大类:改善农业基本生产条件类资金、抗灾救灾类资金、生态环境建设类资金、结构调整类资金、管理服务类资金、农村发展类资金。
在适当归并资金分类的基础上,对现有财政支农资金进行整合。近期考虑是通过打造“项目”或“产业”平台实现资金整合。在目前机构和职能还不能进行大调整的情况下,这不失为一个比较有效的资金配置途径。比如,可将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作为一个整合载体,把农业基建投资、农业综合开发、水利建设基金、农村小型公益设施、农村基础教育、医疗卫生和文化等方面的资金,按照统一的规划投入到重点区域,统筹安排使用。
长远的政策选择是通过调整机构和职能实现农业资金整合。按照“减少交叉、强化协调、适应市场、增加服务”的原则,明确各部门的职能,尽量减少职能的交叉。初步的设想是,综合职能部门如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科技部等不再具体分配农业财政资金、审批涉农项目,将预算的具体执行、项目的具体审批、项目的组织实施等职能划归相关职能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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