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开展机关党员干部“联系基层、服务群众”主题活动。全县各机关党支部都要联系一个村(居)党支部或非公企业党支部或学校党支部,广泛开展“双联共建”活动。各机关党员要结合实际、发挥特长,积极参与居住地文明创建、社会主义新渔村建设,广泛开展“机关党员干部服务居住地建设”活动。全县各涉渔涉农部门,要结合工作职能,定期开展政策咨询、服务上门、“送温暖、献爱心”等活动,增进与渔农民的感情,增强服务“三农”意识,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4、开展低收入家庭帮扶行动。要深入基层一线,走村入户,调查低收入家庭状况,确定对象名单,建立相关档案,研究制订结对帮扶举措。开展“一户一策一干部”和“一户一策一支部”活动,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加大爱心资助和扶贫帮困力度,竭诚尽力帮助他们脱贫致富,为实现共同奔小康的目标打下坚实基础。 5、开展疑难信访问题排解活动。以“信访矛盾化解年”活动为载体,着力排查化解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信访问题,努力从源头上夯实预防和化解信访矛盾的工作基础。领导干部要主动下访,采取约访信访人、现场办公、集中接访等形式,高度重视重复访、越级访等疑难信访,详细了解群众的思想动态,帮助基层调处各类纠纷和矛盾,督导解决问题。 牵头单位:县纪委(监察局)、县委组织部、县信访局、县渔农办(县扶贫办) (三)继续深化“阳光行动” 要大力创新政府管理模式,规范管理程序,强化服务功能,提高办事效率,打造阳光政府,努力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1、全面深化政务公开。要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编制政务公开指南和目录,建立健全公开工作机制,依法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对权力运行的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落实责任部门,设定时间期限,切实做好重大事项决策过程、运行过程和实施结果的公开。 2、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继续推进行政许可及非行政许可事项的清理与改革,大力推进政府部门审批事项的整合与集中,强化行政服务中心功能,落实联合审批、告知承诺、超时默许等制度,解决好部门内部授权不到位、部门之间办事相互前置与认可问题,部门与省、市上级管理部门的沟通协调问题。 3、提高公共资源配置的市场化程度。进一步加强公共资源配置平台建设,构建政府投资项目廉政保障机制,转变政府投资管理体制,建立健全政府重大投资项目公示制、决策责任追究制,完善政府采购制度,努力实现公开、公平、公正和依法、效率、利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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