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作风办〔2007〕18号
关于要求报送建章立制有关材料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政府,县属各单位:
“建章立制、总结提高”阶段是“作风建设年”活动深化整改、巩固成果、总结经验、推动长效机制建设的工作阶段。为进一步落实洞作风办[2007]16号文件的要求,及时总结提炼“作风建设年”活动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并以制度形式固定下来,请你们按照下面要求报送相关材料。
一、已建立或已完善的制度将于11月5日前报送。
二、正在建立或完善的制度的名称于11月5日前报送,并于11月底报送制度内容。
三、还没启动建章立制的单位,要抓紧研究,并于11月5日前报送制度名称,11月底报送制度内容。
县作风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7年10月29日
主题词:作风建设年 建章立制 通知
抄送:县委办、县人大办、县府办、县政协办。
县作风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7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