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网讯 明知建筑公司没有拆除资质和拆除安全生产许可证,却仍同意其参与拆迁工程投标并中标,最终导致一名拆除人员在施工过程中死亡。11月18日,鹿城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滥用职权罪对鹿城区进城口改建工程指挥部工程管理科原科长戚某提起公诉。
2007年10月,戚某负责审查参与该区江滨西路中央涂A线地块拆迁工程投标的企业拆除资质时,对中央涂村民陈某等人提供伪造的永嘉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安生产许可证等复印资料不予校对核实,在明知上述公司没有拆除资质和拆除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情况下,仍同意以该公司名义参与拆迁工程投标并中标。
2007年11月12日,戚某在与上述公司签订的拆迁工程安全责任书上签名确认,随后其所在指挥部与代表该公司的吴某、洪某等人签订拆迁协议书,将A线地块的拆迁工程发包给没有拆除资质及拆除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吴某等人承接。
2008年6月6日上午,在拆除中央涂基督教堂三楼水泥预制板时,发生拆除人员胡某从高处坠落,因重型颅脑损伤经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的事故。经事故调查组认定,指挥部对事故的发生负有一定责任。事故发生后,工程承包人洪某等已赔偿胡某家属人民币23万元。 通讯员 鹿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