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山西省太原市计划投资118亿元用于城市重点工程建设。在这次大规模建设过程中,该市将实行“百姓优先”的原则。太原市这一工程建设理念的变化,颇值得赞许。
“百姓优先”,就是把群众利益密切程度作为城建工作轻重缓急的首要依据。据了解,太原市这次建设涉及道路、桥梁的改造和新建以及汾河的治理等共69个项目。包括:在城市中心区域将重点改造40多条小街小巷,实施50个城中村改造项目,同时全面完成西山棚户区的改造。除了建设一些大型公园外,还将新建一批街心小游园,使市民走出家门15分钟就可到达。为了方便群众出行,太原市将对严重损毁的路面、“断头路”、“卡脖子路”、危旧桥梁以及年久失修的城市干道进行整修。(见2008年4月28日新华网)
太原市坚持“百姓优先”的原则之所以值得称道,关键在于这是执政为民理念在城市重点工程建设上的体现。近年来,我国的城市建设取得了突飞猛进的发展,城市面貌大为改观,这是有目共睹的事实,当然也是需要的。问题是,在城市建设中,一些政府和领导把精力主要放在了政绩工程和形象工程上。因此,在一些城市建设中出现了许多不协调的现象:城区看上去高楼大厦林立,但许多城中村、棚户区尚未进行改造;主干道路面宽阔整洁,但小街小巷却道路泥泞破损;商业区霓虹灯闪烁,但居民区小路连路灯都没有;一两个大型公园建设得很像样,但居民就近却缺少活动场所......也就是说,城市建设投入不少,但城市居民却没有得到更多的实惠。太原市在城市中点工程建设中实行“百姓优先”的原则,无疑是一种观念的巨大变化。受到百姓欢迎是必然的。
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理念必须体现在关注民生上,还必须体现在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实践上,其中就包括城市的重点工程建设。也就是说,城市的重点工程建设要把实现人民群众利益作为根本目的,着力于改善和优化城市居民的生存环境。太原市实行“百姓优先”的意义就在于此。他们的做法,应该对各地有所启发。
作者:侯文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