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温州市教育局出台了关于2008年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工作的实施意见,意见对中考体育考试特别是残疾考生做出了新的调整规定。
意见确定今年中考体育考试项目为3项,每个体育考试项目最高分为10分,体育考试满分为30分。
今年对残疾考生和不能参加体育考试的考生计入学业考试的体育分值有变。对身体发育异常(如侏儒症:女生1.3米以下,男生1.4米以下);肥胖症(须经疾控中心检测);明显残疾、畸形(如严重脊椎弯曲、鸡胸、明显为O型和X型腿)等原因,但平时能上体育课的考生,经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和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可不参加体育考试,体育考试成绩以总分20分计入学业考试成绩,比去年提高3分,如要求参加考试的,按实际得分计入。平时不能参加体育课的残疾考生,可凭残疾证书不参加体育考试,体育考试成绩一律按27分计入学业考试成绩,比去年提高7分。